奖贷学金
 

吉隆坡河婆同乡会教育委员会
奖励金暨大专贷学金申请细则

中小学奖励金说明

(一)


(二)








 

(三)

(四)

(五)

本会今年度学业优良奖励金订于1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至4月15日止。颁发日期将另行通知。

本会奖励金,乃提供给拥有下列资格的会员子女申请。
1)小学检定考试(UPSR)
 国小考生必须考获4A、1B者,华小考生必须考获4A、1B、2C者。

2)考获初中评估考试(PMR)、教育文凭(SPM)、华文独中初中三或高中三统考成绩 4个A,且任何两科语文优等者。

3) 考获高级教育文凭(STPM)及格,合计分数六十分以上者。

4) 本会设有特别奖予在政府会考或独中统考中考获全科特优者及华文特优者。

5) 小学一、二、三年级总平均85分;四、五、六年级总平均达80分,而操行达乙等者。

6) 中学初中总平均75分,高中总平均达70分,而操行达乙等者。

用作申请的成绩,乃以去年1月1日至今期间所公布者,方为有效。
任何成绩,须以证件为凭(若以影印本,则须有校长签名盖印)。

本会教育委员会之决定为最后之决定。

家庭申请成员多者,申请表格可以复印。

 

大专贷学金说明

(一)申请资格
  1) 必须为本会会员或会员子女,品行良好,且家境清贫者。
  2)凡在国内外任何大专院校获得录取,或在申请,或在肄业者。
(二)申请日期:由1月1日至6月15日。
(三)申请手续:有意申请者可向本会秘书处索取表格,填具后在限期内交予本会。